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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华北机电学校灭火器维修项目公告

2015-11-20    

           根据省财政厅批复,华北机电学校拟对灭火器维修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密封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灭火器材维修
2、项目编号:MHQ2015-001号
二、项目内容
1、本项目共一包,供应商对所报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2、采购内容:灭火器维修,具体要求详见明细表(招标文件)。
3、具体的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4、项目预算:28700元。
5、项目时间:签订合同后30天内完成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专门从事消防器材(产品)经销和维修资质的企业。
3、供应商应在201099日山西省消防协会网通报的山西省具有灭火器维修资质的企业名单,附《山西省合格灭火器维修单位统计表》目录中。供应商应在山西省公安消防网2011810日公布的《山西省合格灭火器维修单位》目录中。 2011年后两官网上没有不合格通报。
4能在规定时间内响应买方商务及技术要求,免费送货到买方指定地点,并提供满意的售后服务。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19日至2015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
2、地点:华北机电学校办公楼一楼保卫处
3、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3)税务登记证(副本)、(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5)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6)近期(投标截止日期前60日内有效)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报名须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委小组的最终认定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地点
1、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5年11月23日(北京时间16:00)在华北机电学保卫处长办公室集中领取招标文件。
六、谈判时间、地点及报价要求(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5年11月26日下午16:00(北京时间),以书面形式密封递交,一次性报价。
2、地点:华北机电学校三楼会议室
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格,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华北机电学校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13133154554
保卫处
2015年11月19日
 

学校名称:华北机电学校 晋ICP备14002212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城区延安中路420号 邮编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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