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机电学校拟采购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根据省财政厅及上级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和规定,面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质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1. 项目介绍
1)委托单位:华北机电学校
工作地点:华北机电学校
2)项目名称:
华北机电学校国有资产清查审计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HBJDXX-JZXCS-20160411
3)项目主要内容:根据《财政厅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号)、《财政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3号)和《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20号)的要求,决定对学校基本情况、财务、财产等进行全面的核对、清查。采购服务主要内容如下:
①各种银行账户,会计核算科目,各类库存现金和有价证券以及各项资金往来等基本财务情况全面核对和清理的监督与服务;
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对外投资,无形资产,负债以及单位收入和支出情况全面清查的监督与服务。重点做好各类应收款项、对外投资、账外资产、资产出租出借和对外担保等事项的清查监督与服务;
③对各项清理出来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证,提出相关处理意见;
④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4)招标控制价:5万元
5)服务时间:2016年6月1日前完成。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长治市注册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持有独立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会计审计服务类资质(执业证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相关技术能力和后续服务保障能力;
4)具有普通高校(包括高职高专院校)审计服务的业绩;
5)近两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提供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标。
3.招标文件的获取
1)领取时间:2016年4月 15日8:30~17:30;
2)购买招标文件地址:华北机电学校三楼会议室;
3)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携带以下证件: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法定代表人/执行合伙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提供一份复印件加盖公章)。
4.开标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1) 开标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4月19日下午 15:00。
2)开标及递交地点:华北机电学校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投标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北机电学校
地 址:华北机电学校
联 系 人:张老师
电话/传真:0355-2170293
华北机电学校
2016年4月10日